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区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08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司发[2008]22号)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议的范围与内容
(一)评议范围: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局机关各科室。
(二)评议内容:
1、作风。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一起抓,以优良作风带政风促行风的情况。
2、服务。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情况。
3、效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依法行政,坚决纠正不正之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情况。
4、廉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部门和行业清正廉洁良好形象的情况。
二、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支部组织协调,其他科室各负其责,全体司法干警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
区局成立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陈志勇同志任组长,易云希、杨培根、谈红、戴正江同志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文联同志担任。
三、方法步骤
(一)工作方法:
1、统一组织,分别实施;
2、条块结合,上下联动;
3、依靠群众,面向社会;
4、自查为主,督导为辅;
5、分类评议,综合评定。
(二)实施步骤:
从6月初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准备动员阶段(6月1日-30日)
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和法律工作者对政风行风建设和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向社会作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公开承诺(便民措施);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政风行风监督员;开通“评议热线”电话8999446,公开接受监督、受理群众举报。
2、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各单位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逐条进行自查自纠,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措施。一是摸清情况。要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开设热线电话、设置评议意见箱或公示栏、完善投诉机制等多种形式,敞开大门、内外结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找准本单位在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有的放矢。二是边查边改。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分类,对经过核实、有条件整改的,要迅速整改;对暂时条件不成熟、无法整改的,要研究解决办法,拟定整改方案,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对违纪违规问题,要认真调查取证,严肃处理,切实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以查促改。三是及时总结。各单位要将自查自纠情况及政风行风建设主要问题的分析及时总结上报区局办公室。总结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基本情况,抓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措施与成效。
第三阶段:评议整改阶段(9月1日至10月30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召开好本单位的自评会议,并根据自查自纠和自评会议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并写出整改情况报区局。
区局将于10月中旬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局机关干部、政风行风监督员及服务对象代表等进行集中自评。并针对集中自评大会及前段工作反映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市局行评办。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阶段(11月1-30日)
各单位要及时对全年的民主评议工作进行总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并将相关情况报区局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局要根据市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组织“回头看”,逐项落实到位,并随时准备接受市局的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切实增强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政风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区局党支部要积极主动,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创新方法。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在全区彰显我局抓政风行风建设的决心、力度和诚意,扩大司法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的社会影响和效果,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努力创新“自选动作”,确保评议活动不图形式,不走过场。
3、突出重点,相互结合。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社会关注程度高、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群众反响较大、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工作环节,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和创建文明城市等活动紧密结合,真正达到改进作风、促进工作、树立形象的目的。
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
二00八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司法 政风行风 评议 实施方案
报:市司法局、区委政法委
发:各司法所、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