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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工作责任制度和公证处管理制度


 司法局 2008-07-30

公证处工作责任制度

 

一、公开办事制度,方便当事人办证,接受群众监督。

二、工作人员实行层次管理、分工负责制。

三、全处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进行集体研究。每星期一上午部署一周工作。

四、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对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讲价钱,不折不扣完成。

五、工作人员必须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不准索拿卡要,不接受宴请和礼物,不做有损公证人员形象的事。

六、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工作上既分工又协作,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

七、接待热情,语言文明,服务周到。

 

公证处管理制度

 

一、公开办事制度,方便当事人办证,接受群众监督。

二、工作人员实行层次管理、分工负责制。

三、全处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事关全处的工作必须集体研究,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工作会。每星期一上午部署一周工作,星期五下午不定期召开业务学习工作会议。

四、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对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讲价钱,不折不扣完成。

五、工作人员必须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不准索拿卡要,不接受宴请和礼物,不做有损公证人员形象的事。

六、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工作上既分工又协作,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

七、接待热情,语言文明,服务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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